中部地区有望再获政策红利。
9月25日,国家发改委地区经济司司长范恒山在“中部论坛太原会议”上透露,未来五年,国家将抓紧制定具有明显中部特色、有一定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含金量较高的政策文件,促进中部地区崛起。
范恒山进一步表示,国家发改委已会同有关部门和地方开展促进中部地区崛起新文件的研究起草工作。国家正研究将“振兴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的新政策适当延伸至中部地区。
在9月23日的“中部社科院长”论坛上,六省学界认为,中部仍然还是一个地理区划概念,而不是一个内部分工和协作紧密的区域共同体,区域经济联系少,区域竞争强,应适时推出中部地区一体化发展规划。
中部仍是松散的区域板块
行政分割严重、产业同质性强、区域协调性差、区域间的竞争与冲突明显多于合作
截至目前,中部六省各具特色的区域规划均已上升为国家战略。武汉城市圈、长株潭城市群获批“两型社会”建设综改区,鄱阳湖生态经济区规划、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相继获批,山西被批准设立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综改区,中原经济区写入“十二五”规划纲要。
“但是,中部六省仍然是一个较为松散的区域板块,行政分割严重、产业同质性强、区域协调性差、区域间的竞争与冲突明显多于合作,尚未形成完整意义上的经济区域。”河南社科院院长喻新安说。
不可忽视的是,“密集出台的区域规划正在引发新一轮恶性竞争与重复建设,先行先试的空间被挤压,后发劣势逐步呈现,存在政策红利摊薄和政策效应下降,甚至政策冲突的可能”。河南省社科院专家提醒。
喻新安说:“目前,中部六省各自为政,均有不同发展战略,缺乏整体性。一些省份凭借区位优势已在谋划‘脱离中部’的发展战略。”
与此同时,中部各省已经建立起以省会为中心的六个都市经济圈:河南中原城市群、湖北武汉城市群、湖南长株潭经济圈、安徽合肥经济圈、江西昌九工业走廊和山西大太原经济围,国家又明确提出鄱阳湖经济区建设。
但事实上,中部各省都没有城市能像广州、上海、厦门一样成为地区经济中心。
山西省社科院专家建议,中部地区应该在没有公认的区域中心的基础上,以区域内各中心城市共同市场利益为纽带,建立自由贸易区似的大市场,形成区域协调发展机制,实现中部经济一体化。
应“组团式发展”
中部六省应共同签署一份区域合作总体协议
有中部省份官员告诉记者,“六省之间的合作意愿比较低。近几年,虽在强化区域合作方面也做出尝试,但效果不理想。”
吉林省社科院副院长黄文艺研究发现,目前,中部六省之间的合作仍然停留在较低层次和较小规模上,少有实质性合作。中部六省应加快推进本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
黄文艺称,中部一体化进程缓慢表现有三。其一,合作机制不健全,仅形成一些行政部门间的协商沟通机制,缺乏常规化、制度化的高层磋商协调机制;其二,合作领域偏窄,在基础设施建设、产业布局、城市群规划等方面缺少实质性合作;其三,合作深度不够,已签订的区域合作协议中意向性、框架性的内容多,实质性的、可操作的内容少。
中部崛起亟须打破现有分散格局。江西省社科院副院长叶青建议,中部各省不仅要做大做强本省城市群、城市圈、城市带,从更长远的角度加强区域之间产业合作、资源互补、智力支持,形成中部一体化发展格局。
叶青说,在已经形成的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冀经济圈的强大竞争压力下,如果中部地区还不能及时找准定位及进行组团式发展,将可能在新一轮区域合作竞争中再度落后。
另有专家建议,中部六省应共同签署一份区域合作总体协议,作为中部区域合作的总章程,指导和约束中部地区政府与民间的所有合作活动;六省应定期召开由省委书记或省长参加的制度化的、有决策权的高层联席会议。
此外,六省应建立日常协调沟通制度。由六省选派代表和人员组成中部区域合作的秘书处,负责处理区域合作的日常事务,包括协调处理区域合作的具体问题,及时搜集区域合作的有关信息,组织有关单位联合编制推进合作发展的专题计划,向高层联席会议提交区域合作情况报告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