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告认为,我国的社会保险基金缺乏一个明确的投资运营管理主体。不管是财政部门还是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普遍存在管理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在基金结余有购买国债权利的前提下,很多省市的基金只采用了银行存款的经营方式。
报告指出,课题组在实地调研的过程中了解到大部分省市的社会保险基金是县级统筹管理,基金结余基本只是存在银行。我国的社保基金在投资运营渠道单一的前提下,安全性有了保证,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很难规避通货膨胀的风险,存在贬值的可能,且从长远来看,基金的增值能力和支付能力也令人担忧。
报告研究表明,在2004年、2007年、2008年和2010年这四年中,我国的通货膨胀率在数值上部分或全部超过了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在2004年和2008年中,社会保险基金即使全部以五年期定期存款的方式存在银行,也是缩水的。购买国债也是我国社会保险基金的一个投资渠道,然而目前我国大多数省市的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债的比例并不大。
在通货膨胀率较高的2004年、2007年和2008年,凭证式国债的票面利率虽然略高于同期银行定期存款利率,但仍不足以完全抵消通货膨胀的风险。
报告还认为,目前我国大部分省市的养老保险统筹账户和个人账户采用的都是混合管理模式,个人账户很大程度上被用于弥补统筹账户在发放养老金时的不足,且和统筹账户一并存入银行,并没有发挥其应有的基金积累作用。这种混合管理的模式必然会影响养老保险基金的投资运营效率,也会导致养老保险基金管理的统筹层次难以提高。
报告建议,为了实现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必须要扩宽社会保险基金的投资渠道。对于养老保险的社会统筹账户基金和其它四险种的社会保险基金,可实行现收现付、以收定支、略有结余的政策,结余基金原则上存银行、买国债,不进行其他风险投资。对于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基金,由于基金数额巨大且积累时间长,可以通过投资金融市场或用于支持国家经济建设来实现保值增值。此外,考虑到社会保险基金的特殊性质,其在存入银行时,如果银行存款利率低于市场利率,可以通过制定相关协议使其按市场利率计息,以防止社会保险基金面临贬值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