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次民告官的胜利!这是一次中国“民”告美国“官”的胜利!
日前,位于华盛顿的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称,美国的法律不允许(美国)商务部针对产于像中国这样的非市场经济国家的产品征收反补贴关税。法律业甚至表示,按照正常程序,如果法院最终宣布政府不能向中国施行反补贴法律,那么一周内国会将做出反应,不久针对中国轮胎及其他行业的反倾销惩罚性关税将被取消。
很难想象,推倒美国商务部的判决居然凭借河北轮胎企业的力量。2008年6月,美国商务部决定,对中国输往美车的非公路用轮胎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2008年9月,河北兴茂轮胎等公司不服,并上诉。在经历了长达三年的周折后,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驳回了美国商务部的上诉。(这和2008年美国国际贸易法院的判决相似)
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的三位法官组成了一个委员会,他们认为:商务部针对中国产轮胎征收关税不合法。其理由是,在非市场经济国家,价格并不由市场来决定。因此美国借用其它国家——通常是印度的价格来某类产品是否存在倾销,并不适当。
在普通公众眼中,河北兴茂轮胎并不知名。但就是这样一家看似不起眼的“小轮胎”企业,推倒了美国商务部这个大山。他甚至不仅抽调了生产、技术和法律事务人员,每2至3天要开几个小时的电话会议,以和律师商讨“双反”官司。
为什么,河北兴茂轮胎要如此坚定地上诉?为什么他能成功?这值得中国其他行业学习。
上诉,源于受到重大打击。相关资料显示,2008年,河北兴茂轮胎向美国出口轮胎33.92万条,价值2865.8万美元;2009年1月至9月,河北兴茂轮胎仅向美国出口37批轮胎、共计10271条、价值约113.8万美元,批次、数量、货值分别同比大减89.9%、97%、96%。
成功,源于河北兴茂轮胎等公司的坚韧,也源于他们真正走到海外、了解海外市场。河北兴茂的前身为河北轮胎有限责任公司,2006年被美国GPX国际轮胎公司收购,此后改名为河北兴茂。其美国母公司——美国GPX国际轮胎公司,相当熟悉美国的司法程序和制度都更加熟悉,因此民告官成功的把握性更大一些。
当中国轮胎企业推倒美国商务部的消息传出后,中国商务部公平贸易局负责人也开始现声了——其称,美方多年来对中国进行的反补贴调查既违反世贸规则,也没有美国法律依据,希望美方尽快纠正其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情况下对中国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错误做法。
确实,美国商务部先后对中国产品发起30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常常用印度等国家作为标准,判断中国企业倾销和补贴,并对中国征收高额的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当一次大棒又一次大棒举起后,中国诸多行业出口美国基本无望——任何一个微利的行业,都无法承受如此高昂的双反惩罚性关税。当然,这对中国相关行业是一个打击,对美国公众也是一个打击。离开了高性价比的中国产品,美国人能买什么?美国只能掏更多的钱,去买来自其他市场的轮胎等等。
中国小小轮胎企业推倒美国商务部这件事,或许给中国其他行业及主管部门一些启示。
第一,国与国的贸易争端,有时可以通过企业告官的方式解决。尤其是那些和中国企业同一立场的美国企业们。
第二,国与国的贸易争端,可以更多借助于美国消费者的力量。毕竟,在一个号称民主的国家里,民声不得不考虑——尤其在总统换届的当口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