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将实施的《全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纲要已经国务院批准,目前,地方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已基本完成,大部分规划已批准实施。规划是指导土地管理的纲领性文件,将成为落实土地宏观调控和土地用途管制的重要依据。
规划的重要内容之一是保护基本农田。通知要求,严格依据规划划定和保护基本农田,在3个月内完成基本农田划定工作。基本农田划定后,实行永久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改变或者占用。
规划的另一重要内容是加强土地利用计划调控。通知称,凡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的建设项目,不得安排计划指标,没有计划指标的不得批准用地。
通知强调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动态监管,通过“一张图”和综合监管平台,加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情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制止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行为。
通知对规划的法律属性给予了明确,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具有法定效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