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2010年8月,人民银行就曾发布《关于境外人民币清算行等三类机构运用人民币投资银行间债券市场试点有关事宜的通知》规定,香港、澳门地区人民币业务清算行、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境外参加银行和境外中央银行或货币当局,这三类机构都可以申请进入银行间债券市场进行投资。
而此次世界银行作为签约主体,符合上述《通知》规定的三类机构范畴。
去年年底奥地利央行曾和人民银行签署了投资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代理协议。不过,当时奥地利央行获准的银行间债券市场代理投资资格,并不是直接开户,而是通过人民银行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公司的托管账户进行代理交易。
商务部国际经济贸易合作研究院研究员梅新育表示:“这个协议反映了国内金融市场开放度的提高,说明银行间债券市场日益对境外机构放开。”
目前资本项目放开、人民币国际化推进正当其时,央行此举,不禁使人再次猜测是不是推动资本项目放开相关政策的一部分。
业内普遍认为,此举扩展了人民币资金的投资渠道,有利于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国际结算的吸引力。
就在上个月,日本财务大臣安住淳宣布,经中国相关部门许可,日本获准最多可购入650亿元人民币(相当于103亿美元或8450亿日元)中国国债。
“因为诸如世界银行、IMF这些国际金融组织,投资证券市场只投资可兑换、可以用作储备货币的货币。所以此举体现了人民币作为国际储备货币的地位的提升。”梅新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