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越南政府消息,越南政府总理于4月10日签署文件,决定成立面积约为12.1197万公顷的芒街口岸经济区。
芒街口岸经济区包含:整个芒街市的茶古、陈富、卡龙、宁阳、海安、海和、平玉、和乐等坊和海进、万宁、海东、广义、永实、永中、海山、海春、北山等乡17个直属行政单位,海河港口工业区的广田、广丰、富海等乡3个行政单位,海河县的广河镇及广胜、广城、广明、广中、街毡等乡。全部自然面积为12.1197万公顷,其中陆地面积为6.6197万公顷、海水面积为5.5万公顷。
芒街口岸经济区将形成非关税区和各功能区,如:国际口岸区、各工业区、财政中心、都市区、行政中心区、居民区以及其他功能区。各区规模和位置按照芒街口岸经济区的总规划和具体规划来确定。
芒街口岸经济区的活动以及政策机制,按照投资法和投资法实施细则以及2008年3月14日2008/29号决定和2009年3月2日2009/33号决定实施。
据悉,该文件将于今年6月1日起生效。同时,关于在芒街口岸地区试点运用一些政策的1996年9月18日675号决议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