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皮书称,2012年是“十二五”规划承前启后的一年,金融体系面临系统性风险隐患,如经济增速放缓、房地产投资下滑、出口增速回落、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及周期性不良贷款增加等,监管部门应密切关注这些风险,并提出和落实相应的对策。
蓝皮书表示,2011年,中国金融监管机构出台监管新规,有效防范重点领域潜在金融风险,在完善法律法规、打击违法犯罪和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基础上,鼓励金融创新,促进了金融业健康稳定发展。蓝皮书指出,创新和改革应成为2012年金融监管的重点,主要内容包括:强化对社会融资规模监测;有计划、有步骤、有阶段地完善利率市场化改革;全面实施中国版巴塞尔新资本协议;完善证券市场基础制度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