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20日对中国内地及香港特区多家企业生产的合成橡胶树脂等产品发起“337调查”,以确定它们是否存在侵犯知识产权行为。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表声明说,涉案产品主要是合成橡胶树脂,包括轮胎制造中的增粘剂。这项调查共涉及11家企业和个人,其中绝大部分具有中资背景。
声明说,美国化学中间体制造商圣莱科特国际集团(SI GROUP)今年5月21日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提出申诉,指控美国进口及在美国市场销售的上述涉案产品侵犯了该公司的商业秘密,要求启动“337调查”并发布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
所谓“337调查”最早得名于《1930年美国关税法》第337条款,后经历数次重大修订。根据该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有权调查有关专利和注册商标侵权的申诉,此外也开展涉及盗用商业秘密、商品包装侵权、仿制和虚假广告等内容的调查。
根据有关程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在启动“337调查”后,必须在45日内确定终裁的目标时间,并尽快完成调查,通常案件需要在一年内作出裁决。如果涉案企业被裁定违反了第337条款,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发布相关产品的排除令和禁止进口令,这意味着涉案产品将彻底丧失进入美国市场的资格。
今年以来,美国对中国产品多次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并行的“双反”调查以及“337调查”,贸易保护主义明显升温。除个别产业外,几乎所有受调查的产品都被施以贸易制裁。中国商务部多次表示,希望美国政府恪守反对贸易保护主义承诺,共同维护自由、开放、公正的国际贸易环境,以更加理性的方法妥善处理贸易摩擦。
备注:
“337条款”介绍:
美国“337条款”(337 U.S. survey)禁止的是一切不公平竞争行为或向美国出口产品中的任何不公平贸易行为。这种不公平行为具体是指:产品以不正当竞争的方式或不公平的行为进入美国,或产品的所有权人、进口商、代理人以不公平的方式在美国市场上销售该产品,并对美国相关产业造成实质损害或损害威胁,或阻碍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或侵犯合法有效的美国商标和专利权,或侵犯了集成电路芯片布图设计专有权,或侵犯了美国法律保护的其他设计权,并且,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建立中。
“337条款”适用范围:
根据美国法律规定,“337条款”调整的是一般不正当贸易和有关知识产权的不正当贸易。
一般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有两个方面:(1)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该产业正在建立中;(2)损害达到了一定程度,即,损害或实质损害美国的相关产业,或阻止美国相关产业的建立,或压制、操纵美国的商业和贸易。知识产权方面的不正当贸易的法律构成要件也包括两个方面:(1)进口产品侵犯了美国的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专有权;(2)美国存在相关产业或相关产业正在筹建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