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介绍,本期国债期限3年,经招标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3.1%,2012年9月13日开始发行并计息,9月17日发行结束,9月19日起在各交易场所上市交易。本期国债在各交易场所交易方式为现券买卖和回购,其中试点银行柜台为现券买卖。通过试点银行柜台购买的本期国债,可以在债权托管银行质押贷款,具体办法由各试点银行制订。
本期国债为固定利率附息债,利息按年支付,利息支付日为每年的9月13日(节假日顺延,下同),2015年9月13日偿还本金并支付最后一次利息。
本期国债在2012年9月13日至9月17日的发行期内,采取场内挂牌、场外签订分销合同和试点银行柜台销售的方式分销,分销对象为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开立股票和基金账户,在中央国债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试点银行开立债券账户的各类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