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商务部周四称,将对原产于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Nissan North America, Inc.)的进口被调查产品所适用的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进行新出口商复审。之前,中国商务部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排气量在2.5升以上的进口小轿车和越野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
中国商务部网站发布公告称,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9月份向商务部递交了新出口商复审申请,申请人主张,在原始案件调查期间未向中国出口被调查产品,即意味着符合新出口商的条件。
商务部称,本次复审范围是申请人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的新出口商资格,对中国出口的被调查产品是否存在倾销、补贴及幅度。本次调查自2012年10月18日起开始,2013年7月18日前结束。
2011年12月份,中国决定对原产于美国的部分进口汽车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实施期限为两年。中国对相关汽车产品征收2.0%-21.9%不等的进口关税。
日产(北美)汽车有限公司是日产汽车(Nissan Motor Co., 7201.TO)旗下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