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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协呼吁轮胎质保期不应低于三包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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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3-03-19
核心提示:昨天,北京市消协等28家省市(包括一些地级市)消协组织联合开展的轮胎企业售后服务调查显示,目前,国内轮胎的质保期从1年到5...

昨天,北京市消协等28家省市(包括一些地级市)消协组织联合开展的轮胎企业售后服务调查显示,目前,国内轮胎的质保期从1年到5年不等,不但长短不一,而且计算时间不同,有的从生产之日起计算,有的却从售出之日起计算。消协组织联合呼吁,轮胎质保期限不得低于汽车“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规定。

消协组织针对轮胎理赔标准的调查发现,部分轮胎企业采用的是行业内部制定的《汽车轮胎理赔工作管理办法》,这是一个低于商务部发布的《轮胎经销企业经营规范理赔要求》的行业惯例,而邓禄普、马牌、锦湖、韩泰和固铂等5个轮胎品牌则执行的是企业标准或商务部部颁标准。

针对调查情况,这28家省市消协认为,汽车轮胎质保期限不同,会给消费者带来不同的消费感受和不同的权利保障,因此,建议轮胎质保期限不得低于汽车“三包”规定。轮胎行业应打破行业惯例,提高“三包”期限和理赔标准,适当放宽理赔政策,为消费者提供更加人性化的优质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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