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外媒报道,美国联邦储备委员会当地时间18日正式出台了加强大型外资银行监管新规。新规要求在美国资产达500亿美元或以上的大型银行,必须设立一个中间控股公司,同美国本土银行一起遵从资本、风险管理及流动性标准。在美部分大型外资银行由此将被纳入和美国本土大型银行相同的监管框架中。
这项新规定是美联储依据2010年通过的《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与消费者保护法案》(《多德-弗兰克法案》)而设定的。这项全面金融监管改革法案要求美联储为总资产超过500亿美元的大型银行和具有系统性风险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制定更为严格的监管标准。
美联储于2012年1月和12月分别制定了针对美国大型银行和外国大型银行的监管细则。18日通过的最终版本则将这两套监管体系并轨。据美联储估算,大约有15~20家外资银行适用新规,这一估算范围比2012年12月时提出的版本有所缩小,当时的门槛要求为在美国资产达100亿美元。美联储将给予相关外资银行一年多的时间来符合标准,最后期限定在2016年7月1日。美联储同时声称,资本新规可要求全球资产达100亿美元或以上的外资银行进行压力测试。
美联储表示,新规将有利于增强对外资银行在美业务的管理,促使相关银行准备足够的风险管控工具以应对市场压力。美联储主席耶伦当天表示,金融危机表明,大型银行机构一旦出事将影响金融系统稳定并伤害实体经济。传统监管手段在防范这类风险方面存在重大弊端,新规定正是试图弥补这些监管软肋。
海外分析师AndrewStimpson则称,新规将迫使外资银行在美国发行更多债券,这一成本将高于母公司的借贷成本。新规一直受到包括德意志银行和巴克莱等大型外资银行的声讨,目前欧洲方面是否会如之前表示的那样将采取相对的行动,还有待进一步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