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主要从拓宽融资渠道、改善融资环境、促进信用增级等方面来解决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困难。
在融资环境方面,支持物流企业规范开展担保存货管理业务,鼓励大型流通企业、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向商业银行开放必要的经营数据,引导市场商圈管理机构与商业银行合作开展商铺经营权质押管理,推动中小商贸流通企业与结算银行建立全面金融服务的长期合作关系,为发展面向中小商贸流通企业的动产、仓单、应收账款、商铺经营权质押融资,以及流动资金小额授信融资创造条件。
在促进信用增级方面,支持各地设立政府主导的中小企业信贷风险补偿基金,用于包括中小商贸流通企业在内的信用增级,提高商业银行贷款风险容忍度,降低中小商贸流通企业贷款门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