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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反垄断 发改委目标与欧盟接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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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07-30
核心提示:7月25日,捷豹路虎中国率先宣布于8月1日起降低3款车型售价,平均下调20万元人民币;一天之后,奥迪同样宣布,于8月1日起主动...

7月25日,捷豹路虎中国率先宣布于8月1日起降低3款车型售价,平均下调20万元人民币;一天之后,奥迪同样宣布,于8月1日起主动下调国产车型的原装备件价格,降价后奥迪A6L的“零整比”将从411%降至291%。

这两个比较有代表性的整车和配件价格下降只是一个开始。7月28日,记者获悉,近期将宣布降价的还将有克莱斯勒,另外奔驰和宝马降价的方案已经汇总到德国总部,因为牵扯到总部休假,降价的消息将会稍后发布。

这次战役波及的不仅只是进口车和豪华车品牌。“违反《反垄断法》的行为在汽车行业普遍存在,因为高端品牌的地位和影响力很大,他们对市场秩序的破坏和对消费者的影响最严重,所以反垄断先从高端品牌着手,接下来是中低端品牌,甚至包括合资和本土品牌。”知情人士告诉记者。

“我们国家的反垄断法是非常严厉的,价格限制就是核心限制,除非企业证明没有对市场竞争造成破坏,没有对消费者的权益进行损害,如果证明不了的话,就要接受严厉的制裁。”上述人士表示,这场反垄断战役不会只停留在“杀一儆百”,而是会“真刀真枪”地开出罚单。

调查已经酝酿了三年

正如路虎和奥迪对外公开表示,降价正是为了响应发改委反垄断的要求,发改委在中国汽车业反垄断的大幕对外正式拉开。

2008年8月,在《反垄断法》施行22天之后,根据国务院批准的方案,中国反垄断三部门共同执法格局正式形成。按照分工,发改委依法查处涉及价格的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国家工商总局负责除价格垄断行为以外的反垄断执法,商务部则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

发改委价格监督与反垄断局,针对汽车行业的反垄断行动从2012年开始,已经酝酿三年。在其指导下,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重点从《反垄断法》角度,考察乘用车4S经销模式中各类商务政策的合规性,并最终形成了从商业实践、立法和合规三个维度,分为三大部分、共计十一章的调研报告。

从去年开始,反垄断调研已经针对十多家汽车企业展开,涉及奔驰、宝马、路虎等高端豪华品牌、部分小众进口品牌,同时也涉及中低端的合资品牌,以及本土自主品牌,目前调研和约谈还在深入,此番汽车行业反垄断调查力度之大、范围之广实为空前。

值得一提的是,反垄断调研报告从乘用车4S模式的各类纵向限制,包括转售价格限制、地域和客户限制、搭售、售后原厂配件的排他供应、排他购买和过高定价,对4S店的激励机制和惩罚措施等等部分,指出了汽车行业存在的涉嫌违反《反垄断法》的种种行为。

针对业内有所争议的汽车行业的纵向垄断行为,调研报告指出,在我国汽车经销和售后市场上,纵向垄断行为的基本载体是经销商协议,但更为常见的表现形式是汽车供应商向经销商发出的商务政策、通函、资讯、通知等形式上的单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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