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关注微博
贵宾专享
决策系统
网站指导
网站指导
K线走势
K线走势
在线工具
在线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财经金融 » 正文

海关总署:上海自贸区14项监管创新下月起全国推广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14-08-22
核心提示:海关总署14日发布消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从8月18日起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

海关总署14日发布消息,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从8月18日起在长江经济带的51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内复制推广,之后陆续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及全国海关范围内复制推广。

据报道,经海关总署授权,今年上半年上海海关对外发布了可复制可推广的“集中汇总纳税”、“保税展示交易”、“先入区后报关”等14项监管创新制度,近期又出台了5项新的企业管理方面创新制度,形成了“简政集约、通关便利、安全高效”的制度创新经验,并初步释放改革红利。

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上海自贸试验区在海关新注册企业同比大幅增长10.1倍,企业物流成本降低了10%,进出口总值同比增长10.9%,并且催生了一批新型贸易业态。

按照海关总署部署,9月3日起上述海关监管创新制度将在全国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9月18日起,在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以外的地区复制推广。

海关总署署长于广洲表示,制度创新和复制推广是一篇文章的上下篇,二者缺一不可,要像推进制度创新一样推进复制推广工作,让苗圃变森林。他强调,复制推广并不是简单地模仿照搬,一定要结合实际,一切从实际出发,充分考虑制度的适用性,有条件、按需求复制推广。


特别提示:本信息仅供您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站内短信(0)     站内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