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义:消费税是以消费品Consumption tax(消费行为)的流转额作为征税对象的各种税收的统称。是政府向消费品征收的税项,可从批发商或零售商征收。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主要是为了调节产品结构,引导消费方向,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事件:国家财政部公布自今日(2014年12月1日)起取消四产品消费税,其中包含取消汽车轮胎税目。(注:汽车轮胎是指用于各种汽车、挂车、专用车和其他机动车上的内、外胎。)
范围: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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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轮胎税目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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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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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型乘用汽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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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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载重及公共汽车、无轨电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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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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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建筑等车辆用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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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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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种车辆用轮胎(指行驶于无路面或雪地、沙漠等高越野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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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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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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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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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种挂车用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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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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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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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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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机动车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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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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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与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通用轮胎。(自2010年12月1日起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专用轮胎不属于消费税“汽车轮胎”的征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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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用:国家当初对非子午线轮胎征收消费税,主要是为了鼓励轮胎子午线化。因为子午线胎相对于斜交胎有耐用、安全、节油、高速等优点。现在我国的汽车轮胎子午线化率已超过90%,当初征收消费税的杠杆作用已经得到充分发挥。除此具体作用之外,还有优化税制结构,完善流转税课税体系;配合国家户口政策和消费政策;筹集资金,增加财政收入;削弱和缓解贫富悬殊以及分配不公的矛盾的作用。
影响:
① 对于轮胎生产企业而言,对近期低迷的子午线轮胎市场行情并无明显利好,仅对占比较小的斜交胎有小幅影响,汽车轮胎消费税的全面取消,一定程度上促进斜交胎的销售,对相关生产厂家有微小促进作用,但是对绝大多数以生产子午线轮胎的企业来说,无丝毫影响。
② 对贸易商而言,在维持正常利润的情况下,斜交胎贸易商在价格上存小幅调整空间,利于优惠活动的实施,促进斜交胎的销售。由于占比较小,对整个市场的销售情况无推动作用。
③ 对于消费者中家用车等子午线轮胎消费者,基本无影响。对于非子午线轮胎消费者,存在一定利好。作为最关心此次取消汽车轮胎消费税的群体,其实并不是所有的消费者都能得到实惠,因为以家用车为例的子午线轮胎在此之前就已经属于免征消费税的产品。所以这次汽车轮胎全面免税,并不会影响到这类轮胎的价格。而非子午线轮胎(即斜交胎)只应用于拖拉机、农业用车、工程机械和部分卡客车,这部分轮胎以前仍处于汽车轮胎消费税征收范围,此次取消,将有利于相关轮胎价格存小幅降价空间,但是幅度较小,由于这部分轮胎在我国目前占比较小,相应的,此政策对整体消费者影响不大。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此次对汽车轮胎消费税的取消政策,无论是对迫切希望得到实惠的消费者,还是生产企业和贸易商,都只对从事斜交胎生产、销售以及使用的部分个人及企业产生微小影响,并不能对目前低迷的整个轮胎市场起到明显利好的推动作用,也无法给大多数消费者带来实惠。汽车轮胎消费税的实施,基本已经完成其促进子午化率的主要作用,因此适时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