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发布了关于美国轮胎“双反”对公司影响的情况公告。公告称,美国是该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2013年、2014年,福建佳通半钢胎产品销往美国市场的收入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约为30%左右。此次美国政府拟对半钢胎输美产品征收的“双反”税率,可能会对佳通轮胎未来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但目前暂无法准确预估具体影响情况。
佳通轮胎表示,将通过调整产品价格、产品结构及开拓其他销售市场等措施尽量减少“双反”带来的不利影响。据了解,福建佳通被初步裁定的反补贴及反倾销税率合计为30.46%。
2015年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生产的部分乘用车轮胎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反倾销税率范围为18.72%至87.99%。其中福建佳通及其他佳通关联涉案企业被初步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18.72%。
此前,在2014年1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了反补贴调查初裁结果,反补贴税率的范围为11.74%至81.29%,其中福建佳通及其他佳通关联涉案企业被初步裁定的反补贴税率为11.74%。
美国商务部拟于2015年6月就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做出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拟于2015年7月做出损害终裁。若倾销、损害终裁均为肯定,则美国商务部将于2015年8月发布税令。
公告内容: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美国轮胎“双反”相关情况简介
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于2014年6月对中国生产的某些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以下简称“双反”)。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建佳通”)的半钢子午胎输美产品为本次双反调查的涉及产品,且福建佳通为强制应诉企业之一。
2014年1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乘用车轮胎的反补贴调查结果,反补贴税率的范围为11.74%至81.29%,其中福建佳通及其他佳通关联涉案企业被初步裁定的反补贴税率为11.74%。
2015年1月,美国商务部公布对中国生产的某些乘用车轮胎的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反倾销税率的范围为18.72%至87.99%。,其中福建佳通及其他佳通关联涉案企业被初步裁定的反倾销税率为18.72%。
综上所述,福建佳通被初步裁定的反补贴及反倾销税率合计为30.46%。
此外,美国商务部拟于2015年6月就反补贴和反倾销调查做出终裁,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拟于2015年7月做出损害终裁。若倾销、损害终裁均为肯定,则美国商务部将于2015年8月发布税令。
二、美国轮胎“双反”的影响及公司的应对策略
美国是公司控股子公司福建佳通轮胎有限公司的重要出口市场之一,2013年、2014年,福建佳通半钢胎产品销往美国市场的收入占公司全部销售收入的比重约为30%左右。本次美国政府拟对半钢胎输美产品征收的“双反”税率预计可能会对本公司未来在美国市场的销售业务产生不利影响,但目前暂无法准确预估具体影响情况。公司将通过调整产品价格、产品结构及开拓其他销售市场等措施尽量减少“双反”带来的不利影响。
公司将持续关注“双反”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佳通轮胎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一五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