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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窗口期出现 轮胎企业需正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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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04-14
核心提示:据媒体4月14日消息,日前,一则美暂停对中国乘用及轻卡胎征反补贴税的消息,引发国内轮胎业的强烈关注。美国的双反调查尚未结...

据媒体4月14日消息,日前,一则“美暂停对中国乘用及轻卡胎征反补贴税”的消息,引发国内轮胎业的强烈关注。美国的“双反”调查尚未结束,暂停征收反补贴税从何说起?这对中国轮胎出口意味着什么?

在近日举办的2015中国橡胶年会上,中国橡胶工业协会秘书长徐文英向记者澄清道:“消息发布后,很多人产生了误解。其实这只是一个政策窗口期,并不是以后不征收反补贴税了。”

在当日举办的应对国际贸易摩擦研讨会上,美国轮胎“双反”案中国企业律师团成员之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律师,更详细地解答了记者的疑问。

据其介绍,由于美国执行追溯征税体制,在“双反”调查期间,美方会征收临时保证金,而根据WTO《补贴协定》规定,反补贴的临时措施不得超过4个月。

因此,从2015年4月1日至7月26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终裁结果的预计时间),美国对从中国进口的涉案轮胎产品只征收反倾销保证金。

根据杨晨给出的“乘用车及轻卡轮胎原始调查及复审调查推算时间表”,从反倾销初裁发布日2015年1月20日开始,至ITC终裁结果发布日2015年7月26日止,“双反”保证金的征收遵守“多退少不补”原则。

杨晨告诉记者,这意味着,4月1日至7月26日是一个窗口期,只要能接受反倾销初裁税率,涉案中国轮胎企业可以大量出口轮胎,不必担心被征收反补贴保证金。(轮胎世界网)


特别提示:本信息仅供您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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