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美国商务部发布了对华乘用车及轻卡车轮胎反倾销及反补贴终裁结果,认定中国输美轮胎存在倾销及补贴行为。贵州轮胎进出口有限公司“榜上有名”,且因国企身份未获得分别税率,执行全国税率。
据悉,美国商务部在本次终裁中,继续使用泰国作为替代国来计算中国产品的正常价值。美国商务部终裁合并反倾销和反补贴保证金率为,赛轮30.61%,佳通51.33%,固铂31.31%,分别税率企业38.79%,全国税率107.07%,山东永盛176.83%。本次共有85家企业申请分别税率,其中25家企业被拒绝。贵州轮胎进出口有限公司、上海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国有企业继续被拒绝给予反倾销分别税率。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局负责人表示,此次美国商务部对中国轮胎产品发起“双反”调查,在调查中采取了许多不公正和歧视性做法,尤其是拒绝给予中国国有企业分别税率,人为提高中国产品的倾销和补贴税率,中国政府对此表示严重关切。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拟于7月14日进行投票,并于7月27日对外正式发布损害终裁。如果所有裁决均为肯定性结果,则美国商务部预计将于8月3日发布税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