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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征反倾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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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11-24
核心提示:11月24日从商务部获悉,欧亚经济委员会官方网站今日发布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

11月24日从商务部获悉,欧亚经济委员会官方网站今日发布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征收14.79%-35.35%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2014年9月份欧亚经济委员会就开始了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的反倾销调查,认为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在其成员国的市场上售价过低,从而导致其成员国轮胎制造商的亏损。此外,从中国进口载重汽车轮胎数量的激增也是其要进行反倾销调查的一个主要原因。

数据显示,2015年1-9月中国向欧亚经济委员会的6个成员国(俄罗斯、哈萨克斯坦、白俄罗斯、亚美尼亚、塔吉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共出口载重汽车轮胎69.11千吨,占总出口量的2.97%。去年的出口总量为162.18千吨,占总出口量的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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