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入桌面 | 手机版 | 无图版 | 关注微博
贵宾专享
决策系统
网站指导
网站指导
K线走势
K线走势
在线工具
在线工具
 
当前位置: 首页 » 资讯 » 行业动态 » 轮胎 » 正文

海湾七国2016年起实施轮胎标签法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分享到:
   发布日期:2015-11-27
核心提示:11月11日,继欧美、日韩等地后,海湾国家标准组织(GSO)宣布将于2016年起全面执行轮胎标签GSO发布通知称,2016年1月1日起,出...

11月11日,继欧美、日韩等地后,海湾国家标准组织(GSO)宣布将于2016年起全面执行轮胎标签

GSO发布通知称,2016年1月1日起,出口至海湾七国(沙特、科威特、阿联酋、卡塔尔、阿曼苏丹、巴林、也门)的轮胎必须贴上GSO滚阻和湿滑标签,其中沙特已于2015年11月1日单独实行轮胎标签法系统。

此次政策将分阶段实施,2016年仅乘用车胎强制执行,轻卡胎及重卡胎执行自愿制度,至2017年方要求强制执行。

海湾地区为中国轮胎出口主要市场之一,尤其是全钢胎方面,是除美国之外的主要出口区域。


特别提示:本信息仅供您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
 
 
[ 资讯搜索 ]  [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推荐图文
推荐资讯
点击排行
 
 

站内短信(0)     站内对话(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