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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亚经济委员会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涉及东营11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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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5-12-16
核心提示: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征收14.79%-35.35%的反倾销税,为...

欧亚经济委员会发布对中国载重汽车轮胎反倾销终裁公告,决定对进口自中国的载重汽车轮胎产品征收14.79%-35.35%的反倾销税,为期5年。

据悉,在此次反倾销调查中,共涉及山东东营市11家轮胎企业,其中德瑞宝轮胎有限公司因停产而被作为非应诉企业,反倾销税率最高,为35.35%。万达宝通轮胎为28.03%;兴源轮胎、盛泰橡胶、奥戈瑞轮胎、恒宇科技、金宇轮胎、永泰化工、恒丰橡胶、华盛橡胶等9家企业反倾销税率为19.52%。

据了解,自去年9月起,欧亚经济委员会就开始对中国载重其车轮胎开展反倾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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