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批复〔2016〕45号
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中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关于调整天然橡胶期货存放点的申请》收悉。根据《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经考查研究决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取消你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津南区小站工业区5号路仓库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
二、同意你公司天津南仓分公司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塘沽于庄子路2579号仓库成为我所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存放点。
三、自本批复发出之日起,你公司应按原30000吨的核定库容开展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的各项业务。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加强管理,确保天然橡胶指定交割仓库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