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对华卡车客车轮胎“双反”案近日又有新进展。
美国时间6月28日,美国商务部初裁认定中国上述产品存在补贴,并裁定双钱集团及贵州轮胎两家强制应诉企业获得单独税率,税率分别为17.06%和23.38%,其他企业税率为20.22%。
业内人士透露,根据美方调查程序,美商务部将于11月9日左右作出本案反补贴调查终裁,反倾销调查初裁结果预计在今年8月中旬公布。
在中国轮胎近年来面临贸易摩擦日趋增多的背景下,中企要学会利用国际规则开拓市场,同时也要善用规则来保护自己。
此案是应美国钢铁工人联合会于2016年1月29日提出的申请而启动。
2月19日,美国商务部发布立案公告,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启动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调查涉及中国100余家出口企业和逾10亿美元出口额的产品。
对于上述初裁结果,作为此案中代表国内轮胎行业做无损害抗辩的律师,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杨晨表示:“裁决备忘录完整版还没有公布,但从数字上看,这个结果并不理想。”
他认为,在此案中,美方存在外部技术使用不合理、反补贴调查的计算规则不规范等问题。
此前,中国商务部贸易救济调查局负责人就此发表谈话时也表示,美国商务部的立案决定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尤其是申请人资格和产业代表性存在严重问题。杨晨表示,上述结果对中企影响很大。
在立案公告刚发布时,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黄舸舸就表示,该公司出口美国的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占公司出口总量的50%。
因此,这家公司把应对“双反”作为企业“生死存亡”的大事。
双钱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储征宇当时也表示,双钱在美国市场未实行低价策略,根本不存在倾销行为,但却因为美国对国企的歧视性政策而陷入被动。据杨晨透露,目前,本案反倾销调查企业仍在准备调查问卷的阶段,预计初裁结果于8月中旬公布。
善用规则解决问题
这并非美国第一次对中国轮胎“发难”。
2007年,美国就对中国非公路轮胎发起“双反”;2009年又对中国乘用和轻卡轮胎实施了为期两年的特保;2015年,美国再对乘用和轻卡轮胎发起“双反”;此次又对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下手。
使用贸易限制措施之频,无怪乎国内轮胎企业用美对华轮胎全面“封杀”,来形容当前的困境。
“一是美国国内产业利用游戏规则进行自我保护;二是中国轮胎产业发展速度较快,产量增加,需借助出口拓展销售渠道,贸易摩擦加剧在所难免。”
谈及近年来美国等国对华轮胎产品频频采取贸易救济措施时,杨晨说。统计数据显示,中国是世界橡胶工业大国,也是世界第一大轮胎生产和出口国。汽车轮胎(不含非公路轮胎)年出口量超过500万吨,出口金额145亿美元。其中,美国是中国轮胎出口第一大市场,比例占到出口总量的30%。
2015年,出口美国的乘用和轻卡轮胎31.4万吨,因受“双反”影响同比下降42.7%,占同类轮胎总出口量的18%;出口美国卡车和公共汽车轮胎59万吨,同比下降10.2%,占同类轮胎总出口量的19%。
面对日趋严峻的贸易摩擦形势,杨晨提出两个观点:
首先,企业应该明确,要想做大做强,进一步“走出去”,所面临的贸易摩擦和风险的增加是不可避免的。
其次,无论是在国内市场还是在国际市场,所有贸易摩擦的解决都有一套完整的规则,企业应积极运用规则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他认为,中企在开拓海外市场的过程中,尤其要注意规则意识和市场意识。要努力学习国内外规则尤其是国际规则,充分利用这些规则保护自己,同时也利用这些规则来开拓市场。
此外,在应对贸易摩擦时要按照市场规则办事,积极发挥企业自身的作用,才能为企业争取自身合法利益的最大化。(国际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