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引入“市场严重扭曲”概念和标准一事回应称,世界贸易组织(以下简称“世贸组织”)规则既不存在“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也没有社会和环境倾销的规定,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缺乏世贸组织规则依据,中方保留在世贸组织争端解决机制下的相关权利,将采取必要手段维护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据了解,日前欧洲议会通过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正案,取消了“非市场经济国家名单”,但同时引入了“市场严重扭曲”的概念和标准。在符合所谓“市场严重扭曲”的情况下,欧盟可以弃用出口国的价格,而选择使用第三国或国际价格来确定出口产品是否存在倾销。
上述商务部发言人就此指出,中方密切关注欧盟反倾销调查新方法修法进程,多次向欧方表达了中方关注,要求欧方严格履行欧盟在中国加入世贸组织议定书第15条项下的义务。欧盟此举没有全面地遵守有关国际规则。世贸组织的做法增加了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将对世贸组织反倾销法律体系造成严重破坏,已经受到包括中国在内的多个世贸组织成员的质疑。欧盟作为世贸组织的重要成员,应尊重国际规则,只有维护多边贸易体制的权威性,才有利于各国的共同利益。中方敦促欧方严格遵守世贸组织规则,善意、全面地履行国际条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