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周日下午公布,自7月5日起,下调国有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鼓励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12家股份制商业银行运用定向降准和从市场上募集的资金,按照市场化定价原则实施“债转股”项目。
人民银行公告并称,定向降准资金不支持“名股实债”和“僵尸企业”的项目。同时,邮政储蓄银行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商行等中小银行应将降准资金主要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着力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在就此次降准的答记者问中称,此次定向降准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自2018年7月5日起,下调工行、农行、中行、建行、交行五家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等十二家股份制商业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5,000亿元,用于支持市场化法治化“债转股”项目,同时撬动相同规模的社会资金参与。
二是同时下调邮政储蓄银行、城市商业银行、非县域农村商业银行、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可释放资金约2,000亿元,主要用于支持相关银行开拓小微企业市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中国总理李克强上周三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时称,要坚持稳健中性的货币政策,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和金融稳定运行,加强政策统筹协调,巩固经济稳中向好态势;运用定向降准等货币政策工具,增强小微信贷供给能力。
中国人民银行4月25日曾将大型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商行、非县域农商行以及外资银行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降低1个百分点,共释放资金近1.3万亿元人民币,相关银行同时归还所借人民银行的中期借贷便利(MLF)共9,000亿元;两者相抵,净释放资金近4,000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