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下称上期能源)发布《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20号胶期货标准合约》及6个实施细则修订案。20号胶期货将于8月12日在上期能源挂牌交易。
上期能源在规则制订的过程中,充分征求并积极采纳市场合理意见和建议。相比之前的征求意见稿,规则主要做了如下完善:一是优化在库商品再次检验报告有效期。在库商品再次检验报告的有效期从180天缩减为90天,增加检验次数以确保20号胶交割商品质量。二是修改交割手续费的表述,将“40元/手”调整为“4元/吨”,顺应市场参与者习惯,并进一步明确20号胶一张标准仓单交割手续费按照名义重量(10吨)收取。三是调整期货公司委托代理业务变更要求,重要内容变更的报备时限由“变更协议前5个交易日”调整为“变更协议后10个交易日”。
值得关注的是,为进一步推动对外开放并加强风险管理,上期能源还重点优化了以下机制:一是与期货公司风险监管指标进行有机衔接,调整了期货公司会员办理委托代理业务和委托结算业务的结算准备金最低余额要求,删除了每代理一家境外经纪机构增加200万元、每代理一家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增加50万元的规定。二是在临近交割时,对标准仓单数量与卖出持仓进行匹配管理(单仓匹配机制),20号胶期货合约最后交易日前第三个交易日收市后,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卖出持仓,不得超过其持有的标准仓单数量,最后交易日前第二个交易日起对该客户、非期货公司会员、境外特殊非经纪参与者的超出部分持仓直接由能源中心强行平仓。能源中心通知会员强行平仓的,有关会员、境外特殊参与者、客户可以按照要求在第一节自行平仓。三是为与国际市场接轨,成交量和持仓量的定义从双边计算改为单边计算,实施时间为2020年1月1日。下一步,上期能源将稳步推进20号胶期货合约上市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20号胶期货的平稳运行和健康发展。
此外,上期能源同步优化了原油期货入库申报时限、撤销补偿安排和现货备案机制等相关内容。原油期货的单仓匹配机制从SC1910合约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