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巴西经济部发布第505号法令,对原产于中国的新的乘用车子午线轮胎,作出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终裁结果显示,该国准备继续对中国涉案产品,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
涉案产品,包括65和70系列汽车轮胎,轮辋尺寸为13英寸和14英寸,轮胎宽度165厘米、175厘米和185厘米。
涉案企业征税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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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商/出口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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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倾销税(美元/千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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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通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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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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玲珑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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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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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策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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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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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丰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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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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昊华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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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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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跃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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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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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长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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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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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丰橡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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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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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角轮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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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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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庆骏鸿实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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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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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湖轮胎(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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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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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盛橡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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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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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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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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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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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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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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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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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显示,2008年7月10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立案调查。
2012年8月24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2018年7月27日,巴西对原产于中国的汽车轮胎启动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据了解,此次调查的申请人,为巴西全国轮胎产业协会(ANIP)。
其反倾销复审调查期,为2017年1月至2017年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3年至2017年。
据了解,巴西作为金砖国家之一,拥有巨大的轮胎市场。
不过,其对中国轮胎的反倾销调查持续多年,且涉及各大类产品。这对中国轮胎出口当地市场设置了很高的贸易壁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