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37号
近日,我中心收到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关于成为20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的申请材料。根据《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交割细则》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
一、同意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成为我中心20号胶期货指定交割仓库。
二、自公告之日起,同意龙口海纳仓储有限公司位于山东省烟台市龙口经济开发区沟头路的仓库成为我中心20号胶期货存放点,核定库容5000吨,启用5000吨。
各有关单位应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各项工作,确保交割业务的正常有序进行。
特此公告。
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
2020年7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