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为创造稳定政策环境,2021年保持现行购置补贴技术指标体系框架及门槛要求不变。2021年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20%。
为加快公共交通等领域汽车电动化,城市公交、道路客运、出租(含网约车)、环卫、城市物流配送、邮政快递、民航机场以及党政机关公务领域符合要求的新能源汽车,2021年补贴标准在2020年基础上退坡10%。为加快推动公共交通行业转型升级,地方可继续对新能源公交车给予购置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