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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向出口商提供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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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07-06-11
1.出口打包贷款

  以信用证或履约率很高的合同为前提,以信用证正本为抵押,由
出口商逐笔申请的贷款。金额按信用证或合同所列销售收入计算,期
限从贷款之日起到贷款收妥结汇之日止,最长不超过直到收汇之日止
的一个周期。

  2.预支条款信用证

  信用证受益人收到信用证后,进口商通过其银行给予出口商一小
部分预支货款。我国运用较少。

  3.可转让信用证

  客观起到融资作用,不常用。

  4.背对背信用证

  5.出口押汇

  议付银行凭货物出运后出口商的出口押汇申请,对出口单据进行
审核后,将扣息后的货款结汇支付给出口商或归还出口商所借的出口
打包货款。并保留其向出口商的追索权。此业务国内已开展。

  6.远期贴现

  出口商在远期跟单汇票到期以前,请银行扣除利息后先垫付货款。
银行审核单证相符后承办。如该银行同时又为保兑行或付款行,贴现
后对出口商同样无追索权。此业务国内已开展。  

特别提示:本信息仅供您参考。如需转载,请注明来源:中国橡胶信息贸易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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