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4月1日,美国商务部发布公告,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的反补贴税令,进行第二次年度行政复审。2022年6月27日,美国商务部对外发布了对中国卡客车轮胎反补贴第二次复审终裁结果。最终裁定,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的调查期内,进口自中国的卡客车轮胎,某些生产商/出口商获得了补贴。
在此次终裁中,美国商务部认定强制应诉企业浦林成山(山东)轮胎有限公司的税率为17.85%,和初裁税率一致;认定强制应诉企业青岛格锐达橡胶有限公司的税率为16.76%,与初裁17.15%相比,下降0.39个百分点。
而江苏通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韩泰轮胎有限公司、青岛奥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青岛双星轮胎工业有限公司、山东昊华轮胎有限公司、山东华盛橡胶有限公司、山东凯旋橡胶有限公司、三角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作为被复审但未被选中进行单独审查的公司,其税率取本次调查税率的均值,即16.85%,与初裁17.21%相比,下降0.36个百分点。其他未参与本次复审调查的企业,将沿用之前原审及第一次复审中获得的有效税率。
此次最终裁定,预计将在未来7日内正式刊发在美国政府《联邦公报》上,并在刊发后正式生效。随后,美国商务部将会指示美国海关与边境保护局,根据以上终裁税率结算复审调查期内进口的涉案产品的反补贴税,且按照前述税率对本次被复审企业更新反补贴税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