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巴西经济部发布立案公告,宣布对进口自中国的小客车轮胎产品(“被调查产品”)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
本次被调查产品为原产于中国的65、70两个系列的13寸、14寸,型号为165、175、185,子午线小客车用轮胎。涉及的NCM税号为4011.10.00。(海关税则仅供参考,被调查产品范围以书面描述为准。)
本案倾销调查期为2023年1月至12月,损害调查期为2019年1月至2023年12月。
本案申请人为Associação Nacional da Indústria de Pneumáticos。申请人指控中国轮胎行业为非市场经济行业,主张采用阿根廷轮胎企业(Pirelli Neumáticos S.A.I.C.和Bridgestone Argentina S.A.)在阿根廷的国内销售价格10.22 美元/千克作为中国企业的替代国正常价值。
申请人采用调查期中国出口商对巴西出口价格2.47美元/千克作为出口价格。指控的倾销幅度为7.74美元/千克(从量幅度)和313%(从价幅度)。
本次日落复审调查,调查机关将继续采用抽样调查的方法,预计下周将发布抽样企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