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我国开放程度的扩大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走出国门的机会将越来越多。如果您有机会到欧盟国家一游,且在这些国家购买了一些物品,根据欧盟条例,您可以享受退还所购物品的增值税的权利。但如果您想顺利地退税,必须注意以下一些事项:
一、在商店购物时别忘了要求服务员开一张“免税支票”。当您在欧盟国家的免税商店购买物品后,应要求服务员开一张“免税支票:,并请其在该免税支票上填上您的地址(城市、街道、门牌号)和护照号码。所购的每件物品必须在免税支票或发票上详细写明。若是写在发票上,售货员必须把发票粘于支票下面的附单上(发票不允许与支票分开)。在免税支票上写明您离开欧盟国家时能得到的退税金额。为了避免在离开欧盟国家时产生问题,您最好把免税支票始终与发票一起保存,最好的办法是把它放在您的护照内,以使您不忘记这笔款项。
通常情况下,大商店内只能由一个中心收款处或顾客服务处中的一个特殊部门开列免税支票。因此,您在商店购物时最好到收款处咨询一下。除了免税支票,您应同时索取一张现款支付点的一览表,这有利于您在欧盟国家购物退税。
二、在您准备乘飞机直接离开欧盟国家时,必须在出境前把所购物品和免税支票一起提交给欧盟边境 海关 验印章,作为货物已经出口的证明。离开欧盟后,是不可能在其它国家加盖欧盟 海关 印章的。
为了克服大机场各部门间的距离,在安排上至少留有30分钟时间用以获得 海关 印记和退税。
对于购买的物品,如果放置在您随身携带的手提行李中,当您离开欧盟最后一站时,在出境海关出示所购物品,供海关查验。如果您将所购物品放置在发运的行李箱内,则必须在购物国的海关向海关官员证实这一点,并在该国海关加盖海关印章。如果在购物国海关未在免税支票上加盖海关印章,也可以在欧盟其它国家海关加盖印章,但必须出示所购物品,否则不可能得到海关印章。
三、当您乘轮船离开欧盟国家时,应当在上船前寻找当地海关当局,在那里出示所购物品,并索取物品证明(即在免税支票上加盖海关印章)。
四、如果您乘火车离开欧盟,您应当在启程火车站寻找当地海关当局,要求其在免税支票上盖上海关印章。
五、在免税支票上盖了海关印章后,您可在欧盟国家免税商店的现金支付处取得退税款项,并能得到您所希望的货币。在欧盟国家所有重要公路的出境处、客轮和机场上,都设有免税商店的现金支付部门。
如果您在出境时没有来得及或没有找到免税商店的现金支付点,或者现金支付处的工作时间已过,您还可以把加盖了海关印章的免税支票和您的信用卡户头的准确说明寄往:EUROPA TAX-FREE SHOPPING PROCESSING CENTER TRUBELGASSE 19 ,A-1030 WIEN,AUSTRIA同样可以得到您所购物品的退税。
六、要想获得退税,欧盟国家对从购物到出口时间上也有规定。购物日期到加盖海关印章的日期之间,间隔时间不允许超过3个月。其计算方法是从购物月份的月末算起,也就是说,假如您是3月1日购买的物品,只要您在6月30日前把它带出境,均符合退还增值税的时间限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