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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申报修理、修配业务退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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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01-19
核心提示: 生产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向当地主管 出口退税 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在报关《出...

生产企业承接对外修理、修配业务的,应在修理、修配的货物复出境后,向当地主管 出口退税 的税务机关申请退税,在报关《出口货物退(免)税申报表》的同时,应提供下列 单证 :

  (1)已用于修理、修配的零部件、原材料等的购进货物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和货物出库单。

  (2)修理、修配发票。

  (3)修理、修配货物复出境 报关单 ( 出口退税 联)。

  考虑到修理外轮业务的特殊性,准予出口企业在申报退税时,免予提供用于修理外轮的货物的出口货物 报关单 ( 出口退税 联),但须提供由 海关 、边防、卫生、检疫等部门联合检查后出具的盖有 海关 验讫章的有关船舶出口口岸证明。

  (4)外汇收入凭证。

  其应退税额按照零部件、原材料等增值税专用发票和货物出库单的金额与退税率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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