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企业海外避税路径的设计,基本都是围绕一个控股的原则。其最终结果都应是,将利润从高税率地区转移到低税率地区。
在纷繁复杂的路径背后,其实存在一些共性的特征,并依此将路径区分为三大类型:中转站型、“两头在外”型和假外资型。
中转站型的特点是,中国企业或者个人,通过在BVI、开曼、百慕大等地注册离岸公司,再由这些公司在境外进行投资。比如注册于BVI的中国联通就规避了资本利得税。
“两头在外”型的特点则是,中国企业或个人,通过在BVI等地注册离岸公司,通过这家离岸公司在另外国家的投资,其交易在BVI公司与境外公司间进行,不与国内发生关联交易。这些公司多为贸易公司。这些公司往往通过一个中间商与境内的工厂合资建立贸易公司,没有设立机构直接操作,就不需要在中国交税。
假外资型的特点是,中国企业或个人,通过在BVI等地注册离岸公司,再回国投资,摇身一变为外商投资公司,享受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此类公司不胜枚举,经济较为发达的江浙一带尤多。
以上三种类型中,基本都采用转让定价的方式将利润转移到BVI等免税地。以第三种为例,可以通过高价进口原材料和低价售出产品的方式,将利润转到BVI公司,从而规避中国境内的高税率。
除了极低的税率之外,离岸公司另有操作简便(几百美元不出国门就能完成注册);隐私条款(大多数规定股东资料保密)和便于资本运作(香港联交所承认百慕大和开曼注册的公司)等显著性优势,对于许多企业而言,在离岸金融中心注册离岸公司,还有隔离经营风险、提高投资流动性、规避某些国家管制等功能。
据香港殷诚国际公司统计,全球有70多万家离岸公司,其中50万家在BVI,与中国企业有关的大概有20万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