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肯定都听过「离岸中心」或「离岸金融中心」这个名词。由于香港希望在条件适合时能在中转人民币资金方面担当积极的作用,因此对我们来说,成为离岸中心是件好事。不过,这与国际金融界(尤其监管机构)对离岸中心的普遍印象似乎有些出入,原因是他们往往认为离岸金融中心的金融监管标准并不足够,会对国际金融构成问题。事实上,过去几年国际金融组织(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及国际结算银行)及各国监管当局都对离岸金融中心施加颇大压力,要求它们加强金融规管;其中以金融稳定论坛最为突出,于2000年更曾以公布「黑名单」方式列出这些离岸中心。本人虽然身为该论坛的成员,却并不完全赞同他们界定离岸中心所用的准则。很不幸地,香港连同一些重要的国际金融中心(如新加坡及瑞士)与多个被冠以「税务天堂」、「入帐中心」等称号的地方,亦同列榜上。尽管我们开始时被列入第一级,有别于名单内的第二级及第三级,但香港试图从名单上除名仍未能成功。事实上,根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金融体系评估计划」的详细分析,部分被列入第一级的离岸金融中心的监管标准,其实足以媲美已发展的市场经济体系。
或者我们不应太介意是否被称作离岸中心,但我相信我们用这个称号时,应该清楚知道它所指的是甚么。选择在「离岸」而不在「岸上」或本地进行金融交易及安排金融业务,必定有其原因,我相信当中明显的有三个。首先是规避本地严紧的规管要求,如资料披露、公司管治、流动资金及资本充足比率等规定。为保持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健全,这些规管要求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试图避过规管的做法显然应受到制止,其中一个做法是对离岸金融中心施压,要求它们提高规管标准,并点名批评不予改善或进度欠佳者。我们支持这种做法。由于在市场机制的制约下,这样做会使审慎的金融机构对与回避规管者进行交易前加以三思,因此效果可以相当理想。作为香港的金融监管当局,我们并无发现目前的规管架构有任何重大漏洞,以致会鼓励进行规避监管的活动。我们的税率无疑较很多地方低,但对所有在香港进行的业务都一视同仁,不会因其被列作离岸或岸上而有所不同,有别于某些为离岸金融业务提供较低税率甚或免税的金融中心。
第二个原因很简单,就是纯粹为了方便。由于金融市场迈向全球化,已不能满足于只限在本地市场的营业时间,而是需要全日24小时不停运作。事实上,在某一、两个发达经济体系里,有关市场非居民的参与程度其实与居民相比已同样举足轻重。为了方便的原因,亦为了更妥善管理风险,市场现在更需要有位于其它主要时区,并与本地金融中心联网的离岸交易与结算平台,以便在本地金融中心营业时间过后,能在这些时区进行交易。全球化下国际资金能否有效分配及使用,便视乎能否提供这些离岸平台及离岸与本地平台是否有联网安排而定。就这一点而言,国际间对离岸中心所持的负面印象似乎并不恰当。
选择在离岸进行金融活动的第三个原因,是与本地金融中心设有管制有关。金融市场每每都会设法避过各种管制的约束。很多在本地不准进行的金融活动,在离岸中心可能会不受限制,因此有些在本地受到限制的金融工具,往往都会在离岸衍生出自由市场,与本地受管制的市场并存,只是离岸交易可能采用不交收的形式来进行。事实上,这往往会成为金融市场自由化的重要诱因,而离岸市场正是当本地有适当开放的条件下作为这方面的测试场地。这亦是香港在内地金融市场自由化的过程中所担当的作用。在这一点上,对离岸金融中心持有负面印象同样是不恰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