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7 通知买方
卖方必须给予买方说明货物已按照a4规定交货的充分通知,以及要求的任何其他通知,以便买方能够为受领货物采取通常必要的措施。
b7 通知卖方
一旦买方有权决定装运货物的时间和/或目的港,买方必须就此给予卖方充分通知。
a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毫不迟延地向买方提供表明载往约定目的港的通常运输单据。
此单据(如可转让提单、不可转让海运单或内河运输单据)必须载明合同货物,其日期应在约定的装运期内,使买方得以在目的港向承运人提取货物,并且,除非另有约定,应使买方得以通过转让单据(可转让提单)或通过通知承运人,向其后手买方出售在途货物。
如此运输单据有数份正本,则应向买方提供全套正本。
如买卖双方约定使用电子方式通讯,则前项所述单据可以由具有同等作用的电子数据交换(edi)讯息代替。
b8 交货凭证、运输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买方必须接受按照a8规定提供的运输单据,如果该单据符合合同规定的话。
a9 查对、包装、标记
卖方必须支付为按照a4规定交货所需进行的查对费用(如核对货物品质、丈量、过磅、点数的费用)。
卖方必须自付费用,提供符合其安排的运输所要求的包装(除非按照相关行业惯例该合同所描述货物无需包装发运)。包装应作适当标记。
b9 货物检验
买方必须支付任何装运前检验的费用,但出口国有关当局强制进行的检验除外。
a10 其他义务
应买方要求并由其承当风险和费用,卖方必须给予买方一切协助,以帮助买方取得由装运地国和/或原产地国所签发或传送的、为买方进口货物可能要求的和必要时从他国过境所需的任何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a8所列的除外)。
应买方要求,卖方必须向买方提供额外投保所需的信息。
b10 其他义务
买方必须支付因获取a10所述单据或有同等作用的电子讯息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并偿付bsp; 应卖方要求,买方必须向其提供投保所需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