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适应“电子口岸”的需要,各类进出口企业应配备相应的技术人员和计算机设备。否则,不具备上网或电子报关的企业,一方面可能遭受如吴仪国务委员曾说的不给予进出口经营权;另一方面,适应不了电子报关的企业本身也适应不了国际市场的要求,开展不了业务。所以,为了有利于各企业的长期发展,应积极执行“电子口岸”。同时,为了提高执行过程中的工作效率,以便更有效、更准确无误地实行网上操作,事先应了解该系统执行的程序,尤其是其执行先后程序内容上的区别。现重点以6月份首批在全国推出的“出口收汇核销”系统为例,了解其运作程序。
(1)办理IC卡。若初次实行电子报关的企业在办理出口业务前,需在 海关 制卡中心办理两张IC卡,一张为操作员卡,办理具体的报关、出口收汇核销等业务。另一张为法人卡,若需办理申报或更改业务时使用。
(2)申领核销单。企业到外汇局申领新版纸质核销单之前,需上网向外汇局申请所需领用核销单份数。企业在网上申请时必须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才能进人出口收汇系统,完成相关业务员身份验证,操作员处理的数据将自动进行电子签名、加密。网上申请其份数无限制,你在网上可输人(1一9999份)。申领工作不需等待外汇局的网上审批,即可凭本企业操作员IC卡到外汇局领新版纸质核销单。若是初次申领,需持以下有关文件(法人IC卡;申领核销单的申请书;外经贸部门批准经营进出口业务批准文件正本及复印件;工商营业执照正本及复印件;企业法人代码证书复印件; 海关 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出口合同复印件)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外汇局对出口单位提供的材料审核无误后为出口单位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出口企业方有领取核销单,办理核销业务资格。外汇局根据企业网上申请的新版核销单份数以及本地出口收汇核销系统的企业可领单数量【(根据企业前三个月实际领单份数减预计未交单)X一定系数来确定)】。向企业发放纸质新版核销单,同时将所发放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联网存放到公共数据中心。企业领单后需在正式使用前(不必如以前一定在外汇局当面)填写单位名称,或加盖单位名称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另外新版核销单上无需填写有效期,视同长期有效。
(3)出口报关。企业到 海关 报关出口 前,必须上网向报关地海关进行核销单使用地报关前备案。一张核销单只能对应用于一张出口 报关单 。未进行报关前备案的新版核销单不能用于出口报关。对已进行备案而尚未使用的新版核销单,在报关地点发生变化时,企业可上网申请变更并重新向变更后的报关地海关备案。海关在办理出口货物 报关单 验放手续时,需在新版核销单的“海关核放情况”栏中加盖“验讫章”,同时向出口单位签发注有成交总价、计算机打印、盖有“验讫章”的 报关单 。并利用自动或手工方式对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进行“已用”核注。(对于因填报错误而作退回处理的报关单,海关将对应的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恢复为“未用”状态;对于全额退关的报关单,海关在删除报关单信息的同时,须对新版核销单电子底帐数据进行“退关”核注;货物出口后因故退货时,海关在办理其进日手续后,签发一份进口货物报关单,报关单上注明退货情况,加盖“验讫章”交出,单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单的退货核销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