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超过 海关 监管年限的监管车辆,当事人应持下列资料(正本或复印件,复印件由 海关 存档)以及填写《 海关 监管车辆解除监管申请表》(该表到主管海关索取)向主管海关提出申请,经主管海关审核后联同下列资料的复印件一并送监管处,监管处审核后签发《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
当事人凭《海关监管车辆解除监管证明书》向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过户、转籍等手续:
1、身份证正本和复印件(若是委托办理,须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
2、车辆购置附加税缴费收据(正本和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行驶证(正本和复印件)。
4、货物进口证明书(复印件)。
5、海关需要的其他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