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为什么很多工厂自己有进出口权,还是让贸易公司代理出口?比如工厂A和外贸公司B属于一个老板, 看看这种情况下是如何能拿到更多退税的。
还是按以前提到的例子,工厂A按照175.5元卖给外贸公司B,由 B出口,按照A和客人谈好的价格B不加利润报给外国客人163RMB, 此时把A和B看成整体,税务情况是:
A的销项税25.5元,进项税17元,那么A交给国家增殖税为25.5-17=8.5元
国家给B的退税为(175.5/1.17)x0.09=13.5
把A和B看成整体,可以看成当期得到的税收补贴是13.5-8.5=5元
如果由A直接出口,
理论退税是163x0.09=14.7, 进项为17
可用于退税的进项为17-163x0.08=17-13.04=3.96元(出口价163元可以看成是含税17%-9%=8%,那么要交的税为163x0.08-17=-3.96,相当于进项多出3.96,这个多出的进项才能退税。)
即A当期能得到的税收补贴是3.96元.
剩余的(14.7-3.96)=10.74转出,用于下期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
所以说,从长期来看,还是工厂自营出口时得到的退税优惠更大。(14.7>13.5)只是通过贸易公司代理出口时,工厂当期能拿到的退税更多.(这可能适合资金比较短缺的工厂)
其实关于这个描述我有两个两个问题:
1. 第一, 如果没有增值税的产品, 能出口嘛?
2. 第二, 一般情况下, 如果不要增值税发票,那么它的采购价格很显然不再是117元了,肯定要低于117元, 假如为100元,
3. 第三, 那这样我们看看这个的不开票的临界点问题:
1.
2.
3.
这也是很多工厂对9%退税的产品,比如,报100元不含税价给外贸公司,只需要在100元基础上加8个点就能开17点的增殖税票.我在65楼第3种情况举的例子,就是在不含税价格基础上加8个点开出增值税票的计算结果,是169.5元,基本上等于不含税价时,150+20=170的算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