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贸易的主要形式包括直接补偿、间接补偿,综合补偿和劳务补偿。直接补偿即以外商提供的设备、技术直接行产出来的产品来偿还外商提供的设备、技术的价款和利息,这是补偿贸易最基本的形式。间接补偿即返销的产品不是外商提供的设备、技术生产出来的,而是用本企业的其他产品偿还。综合补偿即对外商提供的设备、技术等,部分用这些机器设备、技术生产出来的产品直接偿还,部分用本企业的其他产品间接偿还。劳务补偿是指用于补偿的不是产品,而是承接外商来料加工和来件装配的劳务费用。补偿贸易所需机器设备及其零部件的进口,免征进口关税和增值税。
1.产品返销一称回购贸易或简称返销
在补偿贸易中,用进口的设备或其他物资生产的产品,通称为直接产品,用直接产品支付的,叫产品返销。一般适用于设备和技术贸易,在国际上有人称之为“工业补偿”。在我国,一般称之为直接补偿。
2.商品换购,统称互购
首次进口的一方用于支付进口货款的商品,不是由进口物质直接生产出来的产品,而是双方商定的其他商品,即间接产品。由于这种贸易有时候并不直接与其他生产相联系,故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有人称之为“商业性”补偿贸易。由于这种补偿贸易用间接产品偿还,在我国一般称之为间接补偿贸易。
3.多边补偿或叫转手补偿
这种形式的补偿贸易形式比较复杂。由第三国替代首次进口的一方承担或提供补偿产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