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认为,稳健的货币政策包含四个方面的含义。首先,要控制好货币总量。货币政策从适度宽松转向稳健意味着以M2为代表的货币供应总量增长应低于适度宽松时期,降至以往稳健货币政策阶段的一般水平。只有货币供给总量回归常态,才能实现中央提出的把好流动性总闸门的要求。
其次,要保持社会融资总量及贷款总量合理适度增长。近年来,我国金融结构多元化趋势明显,金融市场向广度和深度发展,直接融资比例明显提高,商业银行表外业务也对贷款表现出较大的替代作用。要更加重视从社会融资总量的角度来衡量金融对实体经济的支持力度,除人民币贷款外,还包括企业发行债券和股票筹资、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社会融资总量调控应按满足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正常需要掌握。银行信贷作为社会融资总量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也要与实现社会经济发展主要目标相吻合,特别要考虑经济增长目标和通胀控制目标,从反危机特殊时期的非常态应对,转向适度的增长。
第三,要继续优化信贷结构,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的信贷支持力度,严格控制对“两高”行业和产能过剩行业的贷款,服务于经济结构调整的大局,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第四,要有效防范系统性金融风险。高度重视和防范经济较快发展中存在的流动性宽松、信贷投放较大等可能积累的顺周期系统性风险隐患。
报告称,为落实稳健货币政策要求,下一阶段,央行要继续运用利率、存款准备金率、公开市场操作等价格和数量工具,同时进一步完善货币政策工具,按照中央关于加快构建逆周期的金融宏观审慎管理制度框架的要求,把货币信贷和流动性管理的总量调节与健全宏观审慎政策框架结合起来,运用差别准备金动态调整,配合常规性货币政策工具发挥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