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印发《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日期:2024-04-27 08:39
政策,加大宣传解读力度,便利消费者参与汽车以旧换新行动,更好满足人民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细则还提出,汽车以旧换新补贴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总体按6:4比例共担,并分地区确定具体分担比例。其中,对东部省份按5:5比例分担,对中部省份按6:4比例分担,对西部省份按7:3比例分担。地方负担的部分,由省级财政部门牵头负责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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