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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地方融资平台发债募资应优先用于保障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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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1-06-28
核心提示:通过债券融资支持中国保障房建设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称,各地规范後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

通过债券融资支持中国保障房建设终于取得实质性进展.中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通知称,各地规范後继续保留的投融资平台公司申请发行企业债券,募集资金应优先用于各地保障性住房建设。

周一刊登在国家发改委网站的通知指出,为完成"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提出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只有在满足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融资需求後,投融资平台公司才能发行企业债券用于其它项目的建设。

发改委表示,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公司从事包括公租房、廉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棚户区改造等保障性住房项目建设的,如果符合相关要求,可申请发企业债券,为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

从事或承担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的其他企业,也可在政府核定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额度内,发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发改委将优先办理上述债券申请的核准手续,简化审核环节并缩短核准周期。

中国为2011-2015年制定的"十二五"新规划中,提出今年将兴建1,000万套保障性住房,2011-2015年将建造3,600万套。

通知还提到,各地发改委应加强对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方向的引导、监督,保障募集资金的专款专用.要督促发行人落实偿债计划及保障措施,按计划提取偿债基金,进行专户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有效防范偿债风险。

审计署周一公布,截至去年底,除54个县级政府没有政府性债务外,全国省、市、县三级地方政府性债务馀额共计10.7万亿元,其中,融资平台公司的政府性债务馀额为4.97万亿元,占比46.38%.地方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率52.25%,加上负有担保责任的或有债务後为7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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