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协会货物条款》
日期:2007-06-11 10:47
在国际保险市场上,各国保险组织都制定有自己的保险条款。 但最为普遍采用的是英国伦敦保险业协会所制订的《协会货物条款》(Institute Cargo Clause;简称I.C.C.)、我国企业按CIF或CIP条件出口时,一般按《中国保险条款》投保,但如果国外客户要求按《协会货物条款》投保,一般可予接受。 《协会货物条款》的现行规定于1982年1月1日修订公布,共有6种险别,它们是:(1)协会货物条款(A)[简称ICC(A)];(2) 协会货物条款(B)[简称ICC(B)];(3)协会货物条款(C)[简称 ICC(C)];(4)协会战争险条款(货物)(IWCC
1/4 下一页 上一页 首页 尾页
返回 |  刷新 |  WAP首页 |  网页版  | 登录
09/20 10: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