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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加工海关核销手续
日期:
2007-06-11 10:47
同的。企业因特殊情况,需中止、延长或转让某全合同时,应向审批机关申请批准后10天内,向合同主管海关报告,经同意后,方可执行。 核销完毕,企业向海关领取加工装配“核销清表”,并按海关规定处理合同项下进口的机器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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