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07-06-11 10:47
理出口许可证的申领单位,应提供外经贸部或经其授权的地方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企业进出口经营权的文件(正本复印件); 外商投资企业第一次出口申领许可证,应提供政府主管部门批准该企业的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由发证机关存档备案。 (二)一般贸易项下出口,还应分别提交以下材料: 属配额管理商品,国家部委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外经贸部出口配额审批部门批件,各地各类进出口企业应提交各地外经贸主管部门出口配额审批文件 属军民通用化学品,应提交化工部的批件; 易制毒化学品应提交外经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