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保护措施,它有几种类型?
日期:2007-06-25 09:54
括:最高限额、关税配额、国家最大额度以及固定免税额度。 (3)竞争需要标准:又称竞争需要条款,美国采用这种保护措施。其规定是:如果在一个年度内,来自某一受惠国家(或地区)的某项产品优惠进口额,超过竞争需要限额或超过美国该项产品进口总额的50%,则取消下一年度该受惠国(或地区)这项产品的优惠待遇。竞争需要限额每年核定,随美国国民生产总值的增长逐年略有提高。  (4)“毕业”条款:美国从1981年4月1日起率先采用的一种保护措施。即对一些受惠国家(或地区),或对他们的某些产品,当其在国际市场上显示出较强的竞争能力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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