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盘、还盘、接受
日期:2007-06-25 11:52
行动、阻止它的生 效。而撤消是指发盘已生效后,发盘人以一定方式解除发盘的 效力。  《公约》第15条第2款规定:“一项发盘,即使是不可撤销 的,也可以撤回,如果撤回的通知在发盘到达受盘人之前或同 时到达受盘人”。  根据《公约》的规定,发盘可以撤销,其条件是:发盘人撤销 的通知必须在受盘人发出接受通知之前传达到受盘人。但是, 在下列情况下,发盘不能再撤销:  a、发盘中注明了有效期,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发盘是不可撤销 的。  b、受盘人有理由信赖该发盘是不可撤销的,并且已本着对该 发盘的信赖行事。  这一款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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